精神文明建设专栏

· “12·13”国家公祭日|铭记历史,警钟长鸣

    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中国政府设立的纪念日,以国家公祭的方式,祭奠在南京大屠杀中死亡的30多万同胞。

   根据国务院批复,自2014年起,每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主会场下半旗。
    2014年2月27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,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。 决议的通过,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, 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、捍卫人类尊严、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。

    2014年12月13日,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首个国家公祭日。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公祭日上讲到: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、不容篡改。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,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,而不是要延续仇恨。中国人民要庄严昭告国际社会:今天的中国,是世界和平的坚决倡导者和有力捍卫者,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,愿同各国人民真诚团结起来,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、共同繁荣的世界而携手努力。 
    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,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。10∶01—10∶02防空警报鸣响,默哀1分钟。